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促进我国印刷业高技能、新技术人才队伍的健康成长,激发全国印刷业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积极性。为提高我国出版物和包装装潢印刷产品印刷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着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理论水平又有操作技能的高技能人才;打造出印刷加工业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为此,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大赛是以平版印刷工国家职业标准为基础,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的、有组织的群众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目的就是要促进职工岗位培训,为培育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考核、晋升开辟一个通道,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素质,选拔优秀人才,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为提高产品质量和印刷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新闻出版总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承办单位: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中国报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协
支持单位:相关印刷设备、器材生产供应商等(名单另发)
大赛由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成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专家评判委员会和秘书处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设在中国印刷技术协会。组委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领导大赛秘书处和专家评判委员会的工作;对大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各项组织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专家评判委员会负责制定大赛规则、评判标准、评判和命题等工作。大赛秘书处具有负责大赛赛程赛事规划、宣传及联系赞助及日常组织及事务性工作。
大赛专家评判委员会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判机构,负责大赛的选拔赛和最终决赛的评判工作并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赛区的评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赛区设立相应的组织委员会和评判委员会,负责本区的大赛组织评审工作。
三、大赛工种
本次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为一个工种(平版印刷工),两个组别;职工组(分为单张纸多色胶印机:对开四色胶印机;卷筒纸轮转胶印机:卷筒纸报纸双面四色轮转胶印机、6万转以上/小时,书刊双面双色轮转胶印机、2.5万转以上/小时两个小组),学生组。
四、参赛对象与报名方法
(一)职工组
1、参赛对象为从事平版印刷工种的操作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参赛选手应具有平版印刷工种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水平,或经单位推荐并具有担任五年以上机长(含五年)均可报名参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4、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企业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赛初赛赛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参赛,并可以自愿参加辅导培训。
(二)、学生组
1、参赛对象为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以及中专、技校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成绩优良。
3、参赛者需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可以个人名义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各省、自洽区、直辖市预选赛区指定的地点报名参赛,并可以自愿参加辅导培训。
五、大赛方式
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在各省(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新闻出版局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由省(区、市)印协和大型印刷企业组织进行,于
选拔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相关省(区、市);级赛区及各设备品牌代表队组织进行,大赛组委会按设备品牌商的参与情况设立奖杯,于
全国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时间拟定在2008年11月在京举办(暂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大赛内容及形式
(一)职工组
大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大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赛前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1、理论知识以国家职业标准《印刷工分技师标准为基础,以考核大纲为补充,以笔试形式进行。
2、实际操作技能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印刷工》技师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内容为七个单元:印刷产品、故障排除、印版鉴别、设备运行调试、质量考核、墨色调整、套准调整。
3、每位参赛者必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评判委员会依据评判标准对其参赛结果打分。
(二)学生组
大赛分为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40%,实际操作占60%。大赛试题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统一命制,赛前进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1、理论知识以国家职业标准《印刷工》高级工标准为基础,以考核大纲为补充,以笔试形式进行。
2、实际操作技能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印刷工》高级工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内容为六个单元:印刷产品、印版鉴别、设备运行调试、质量考核、墨色调整、套准调整;
3、每位参赛者必须参加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项内容的比赛,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比赛内容,评判委员会依据评判标准对其参赛结果打分。
七、,评审裁判
大赛评判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的各项赛务工作。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相关竞赛技术文件;负责竞赛复习辅导资料的编写;负责选手的培训和辅导;负责场地、设备调试、测具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安排;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评判工作;负责竞赛结果核实、发布、竞赛结果复核,理论考试和实呼操作均聘请有关专家出题。为保证竞赛命题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评判委员会下设命题组,专门负责命题和建立题库工作。
评判委员会中的总裁判长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裁判员由组委会商请技术水平较高的地区、企业和学校推荐作风好、技术精、裁判经验丰富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参与大赛执裁的裁判员务必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培训,并达到国家级裁判员的执裁水平。
裁判人员的基本要求是: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
2、熟知平版印刷技术专业,并在平版印刷技术、技能方面有较高声誉。
3、原则上应具有平版印刷工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国家级考评员资格。
4、原则上年龄应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裁判工作。
5、能够自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执裁,不徇私情。
6、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熟练掌握竞赛规则,现场运用准确、得当。
7、具有较丰富的临场执法经验和组织现场裁决的能力。
8、积探参加劳动保障却门的相关竞赛活动,完成组织安排的执裁工作,并能按要求协助进行赛事的组织筹备工作。
9、维护国家级裁判员形象,不因任何原因做有损裁判员尊严和名誉的事情。积极参加裁判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
八、奖励办法
(一)职工组
①、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3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的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
②、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4至12名的选手,由选送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③、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④、对获得全国决赛前6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⑤、对获得全国决赛总分前6名的赛区和选拔赛品牌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赛区优秀组织奖。
2、卷筒纸轮转胶印机小组
①、对全国决赛中获得前2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并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相应职业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同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金。
②、对全国决赛中获得第3至8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和保障部门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③、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品。
④、对获得全国决赛前4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⑤、对获得全国决赛总分前4名的赛区和代表队,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赛区优秀组织奖。
(二).学生组
①、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的选手,由所属赛区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普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并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书、奖杯和奖品;
②、对获得全国决赛第6名至20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品。
③、对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优秀奖”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④、对获得全国决赛前5名选手的选送学校,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各赛区可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赛区学生组竞赛具体奖励办法。
请各地区新闻出版局、劳动保障部门及相关部门在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下,认真做好大赛各项组织工作,紧密结合企业和职业院校的生产和教学工作实际,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勤俭办赛,努力提高大赛活动的实效性和工作质量。
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职委员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