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5日,市印刷技术协会组织召开第一届十八次常务理事会,就组织召开广安市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会议由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科长李远模同志主持。
一、关于协会过去工作
会议由理事长淡建波同志对协会过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小结,会议充分肯定了协会以行业为出发点,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创新服务,增强服务能力,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全市印刷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就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企业改革创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及发挥协会作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关于协会章程的修改
为进一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协会职能改革,真正成为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的桥梁和纽带,更好地履行为会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职能,发展全市“创意、绿色、和谐”印刷产业。会议决定:将协会原《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关于整体部分的修改
根据民政部提供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将《章程》中对协会的称谓“本协会”修改为“本团体”。
(二)、关于第一章“总则”部分的修改
《章程》第一章“总则”部分由原来的4条增加为5条。
《章程》对本团体的性质修改为“本团体的性质是广安市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内资、其他印刷品印刷和打字(复印)等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结合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这是新形势下协会性质的根本所在,重点强调了协会的服务功能和产业链整体协调发展的一致性。
《章程》本团体的宗旨,为体现《章程》新时期特色,适应新形势协会工作的要求,本次修改中,加进了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印刷业“十二五”时期发展规划的内容,根据产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领先劳动者素质提高的要求,强调了“促进印刷业从业人员和印刷及相关企业整体素质的提高”的内容,明确提出了“促进广安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促进广安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奋斗目标。
《章程》总则增加“本团体的住所在广安市青莲东街1号”,并单列为一条。
(三)、关于第二章“业务范围”部分的修改
根据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主要体现“三服务”的方针,强化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体现了时代要求,强调了协会职能,在内容方面从原八项增加至十二项。
(四)关于第三章“会员”部分的修改
《章程》第三章“会员”部分由原来的6条增加为7条。
《章程》增加了“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区、市、县印刷协会及与印刷业相关的协会)、单位会员(印刷业及其产业链所涉及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印刷协会作为区域性分会纳入本团体统一管理,其理事长单位须为本团体理事会常务理事或副理事长。
《章程》对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增加了“在本团体的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和有代表性的人士,近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内容。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称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工作者,或从事印刷技术研究、教学、管理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及在印刷技术、组织管理方面有特殊专长者。
《章程》对会费标准进行了修改。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副理事长单位3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5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理事单位1500元/年,团体会员、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个人会员200--500元/年。
《章程》对会员入会程序增加了“本团体秘书处审核资格”的内容。
《章程》对会员享有的权利增加了“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内容。
《章程》对会员履行的义务增加了“遵守本团体章程”的内容。并增加了一款内容即:“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第五款修改为“为本团体的发展出谋划策”。
(五)、关于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部分的修改
《章程》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部分由原来的13条增加为17条。
《章程》对“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作了单列。
《章程》对理事会的职权由原(九)项增加为(十一)项
《章程》对“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作了单列。增加了“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内容。
《章程》对“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作了单列。增加了“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内容。
《章程》增加了“常务副理事长”这一职务。
《章程》对“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的条件增加了“在本团体行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内容。
《章程》增加了”本团体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任职年龄的,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一条内容。
《章程》对原“本协会每届任期六年”修改为“本团体每届任期五年”。
《章程》对任期修改为“任期一般一届,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章程》对团体法定代表人增加了“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内容。
《章程》对原“本协会设副理事长五人”修改为“本团体设常务副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六人”。
《章程》增加了协会设“专职工作人员一人”的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共八章四十九条,在文字表述上更为规范,更为突出时代特色。
三、关于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领导机构的改选
由于协会会员企业人员变动频繁,为进一步加强协会的领导职能,增强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的联系,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
会议决定:增加常务副理事长一职,协会领导机构的组成由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成。并分别设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6人、秘书长1人。会议推荐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龙云同志兼任新一届理事长,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科科长李远模同志兼任新一届秘书长。会议还推荐了新一届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候选人。
会议决定:新一届印刷技术协会设常务理事会,由12人组成,设理事会,由30人组成。并适时召开广安市第二届印刷技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四、关于协会会费的调整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的不断提高,为进一步促进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会议决定对会费标准进行修改。会议决定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常务副理事长单位3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5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理事单位1500元/年,团体会员、普通会员单位1000元/年”;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个人会员200--500元/年。
五、关于协会今后工作
会议就协会如何推动产业转型,积极引导和鼓励印刷企业引进先进印刷技术和生产工艺,加强技术研发;如何用好国家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搭建企业发展平台,有效整合资源;如何加强企业在职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如何加强协会交流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广安市印刷技术协会
2013年6月10日